法規已確定什麼
Regulation (EU) 2024/3015 禁止以強迫勞動製成的產品在歐盟市場投放或提供,以及從歐盟出口。第 37 條規定法規一般自 2027 年 12 月 14 日適用,部分條款更早適用。EUR-Lex — 法規 (EU) 2024/3015
法規不以產品原產國作為唯一邊界,並建立主管機關和海關參與的調查與執行架構。實際操作仍需結合最新指引、資料庫、實施文件及其他歐盟盡職調查要求。本文章只討論採購準備,不構成法律意見。
聲明只是起點
供應商行為準則可以建立合約期望,但不能證明特定產品每一項投入的來源與勞動條件。更強的資料可能包括生產設施身份與地址、產品 BOM 和工藝路線、風險投入的來源國或設施、外協方與勞務提供方、連接來源和產品的採購及生產記錄、供應商評估與改善,以及無法取得資料的原因與補救計畫。
證據深度要按風險決定。對所有低風險耗材和高風險原料要求完全相同的資料,只會增加文件而不一定增加可見性。
按產品畫供應鏈
不要只抽象評估「這家供應商」。應針對進入歐盟市場的產品,識別製造地點、主要材料和外協工序,再根據地區、行業、用工模式、公開風險資訊與追溯缺口決定深入節點。
要區分已確認資訊、供應商聲明和未解假設。貿易商地址不是生產地址;原產國聲明未必說明上游原料;一家工廠的審核未必涵蓋完成關鍵工序的外協方。
提出可準確回答的問題
與其詢問「是否完全合規」,不如問:哪個設施完成每個主要工序?本訂單的特定風險投入由誰提供?採購與批次記錄能否連到生產?是否使用勞務仲介或臨時工?哪些變更會觸發重審?由誰核驗和更正回答?
敏感資料需要安全傳輸。保密是合理關切,但不能消除採購方的證據需要;可視情況考慮受控披露、第三方審查或遮蔽非必要字段。
評估品質而不是頁數
審核報告是否有用,取決於範圍、日期、方法、獨立性、工人訪談條件和設施覆蓋。認證或平台分數不能被視為普遍證明。設施名稱、日期、數量和產品描述還應互相一致。
有限審核「沒有發現問題」也不保證風險不存在。要判斷方法是否有能力發現相關問題,以及工人能否安全參與。遇到缺口時應記錄採取補充資料、專業調查、改善、換源或拒絕交易的理由。
準備清單
- 公司哪些產品及歐盟市場角色受影響?
- 生產設施、貿易商和辦公室是否被區分?
- 產品 BOM 和外協路線是否已映射?
- 哪些投入、地區或用工模式需要深入審查?
- 證據能否連到實際訂單或批次?
- 聲明與獨立核實事實是否分開?
- 審核範圍和限制是否清楚?
- 敏感資料是否有安全通道?
- 缺口、改善及決策是否記錄?
- 供應商或次級來源變更是否觸發重審?
- 採購能否停單並升級問題?
- 法律顧問是否按最新規則審查制度?
在正式適用前做一次產品級演練
可選擇一個具有多層材料或外協工序的實際產品,從成品向上追查設施、投入和勞務安排,再檢查文件能否在合理時間內取回。演練不是宣告合規,而是找出貿易商與工廠混淆、上游來源不明、審核範圍不足及資料責任人缺失等操作問題。
每個缺口應記錄風險原因、補充資料、責任人和期限。若供應商無法提供上游身份,也應把「無法確認」明確列出,而不是以一份新的廣泛聲明掩蓋。公司可依法律顧問建議決定改善、第三方審查、限制來源或停止交易。
準備工作還要覆蓋內部治理。採購績效不能只獎勵價格和交付,否則遇到高風險訊號時仍會被迫繼續。需要讓合規、法務和管理層在明確節點參與,並保存決策理由。所有結論還應按最新官方指引重新核對。
每次復核都應保存日期、使用的官方資料與決策人。
對採購決策的意義
問題不再只是直接供應商有沒有簽署政策,而是產品路線是否足夠透明,可以調查可信風險並支援監管溝通。上游記錄在貨物抵達海關後未必能重建,因此應提前準備。
晨陽亞洲可依客戶合規制度要求,協助收集中國境內設施、外協與訂單資訊。請 提交您的需求,以便規劃操作證據流程;法律盡職調查和監管結論仍由客戶及合格顧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