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從項目當前階段開始
您不必從尋找供應商開始。我們可以從圖紙、樣件或BOM開始;審查您已經合作的供應商;釐清已有報價;驗證樣件;或為進行中的訂單完成約定的中國現場工作。
- 02
選擇合作與付款結構
雙方可以採用兩種合作結構。在「客戶直接採購+執行服務」模式下,客戶與工廠簽訂產品採購合同並支付產品貨款,同時與晨陽亞洲簽訂獨立服務合同。在「整合採購模式」下,客戶與晨陽亞洲簽訂產品與服務組合合同,由晨陽亞洲按照約定的透明商務結構與工廠簽約和結算。
- 03
明確決策權和驗收邊界
工作開始前,我們記錄已批准的需求、驗收依據、決策權限與升級流程。買方保留對供應商選擇、重大技術變更、商務條款與承諾、偏差接受及其他約定批准點的最終決定權。
- 04
保持供應商和報價公開
供應商身份、原始報價依據、報價假設、排除項和重要商務差異保持公開。晨陽亞洲既可以開發新供應商,也可以按照同一項目依據與客戶指定供應商合作。
- 05
完成並匯報中國現場工作
晨陽亞洲完成約定的中國現場工作,包括供應商溝通、技術釐清、里程碑跟進、品質證據審查、問題升級、糾正措施管理與關閉。每項約定工作都會形成可供買方審閱的狀態、發現或記錄。
- 06
確認放行與責任邊界
在約定的工廠放行或承運人交接節點前,我們確認產品狀態、檢驗證據、包裝、標籤、文件和待辦事項完成狀態。運輸責任、承運人履約以及交接後的風險,按照已簽署合同和適用貿易條款確定。
範圍與責任
責任以簽署的服務範圍為準,而不是籠統承諾。
對於合約約定範圍內的生產品質問題,晨陽亞洲啟動圍堵措施並推動返工或重製。客戶指定供應商及運輸相關責任,仍以約定範圍、合約及貿易條款為準。現場工作、差旅及第三方檢測需單獨確定範圍與價格。
決策 · 執行 · 審查
客戶批准始終與中國現場工作保持對應。
每個項目都會明確買方批准什麼、晨陽亞洲在中國完成什麼,以及哪份記錄支持下一步決定。
客戶決策晨陽亞洲工作公開記錄
01批准圖紙、技術要求和驗收依據釐清缺口並建立受控需求說明需求與責任記錄
02指定供應商或批准供應商選擇開發、評估和核實供應商供應商身份與資格記錄
03批准報價、合同和付款條件統一詢價範圍並公開報價依據和服務費報價比較與付款結構
04批准重大變更和項目決策節點跟進生產、工序狀態和品質證據當前狀態與支持記錄
05在需要時批准偏差處置決定升級不合格項、啟動圍堵措施,並推動返工或重製不合格項與糾正措施記錄
06確認工廠放行、交接節點和貿易條款核實包裝、文件和交接準備狀態工廠放行與交接文件